STRUCTURE COMPARISON
赛维2.0与单店9810业务结构对照图
“赛维2.0”是原文对一种交易结构的称呼,并非官方监管模式;0110、9810是海关监管方式代码。本图只比较业务与证据链,不替代税务、海关或法律判断。
赛维2.0与单店9810五种业务流向动态图
赛维2.0|全部流向
原文结构:出口公司以0110申报出口并销售给香港公司;香港公司再销售给境内店铺公司,由店铺公司面向海外消费者零售。
边界:“赛维2.0”是文章概括的交易结构,不是海关监管方式,也不能仅凭结构名称判断税务合规。
结构差异|不等于合规结论,均须满足真实交易、物流、资金与证据链一致
| 关键事项 | 赛维2.0 | 单店9810 |
|---|---|---|
| 口径属性 | 文章对一种多主体交易结构的称呼;不是官方海关监管代码 | 9810是“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”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;“单店”是本图设定的主体组织方式 |
| 主体结构 | 出口公司+香港公司+境内店铺公司 | 开店主体=报关主体=纳税主体 |
| 货物实际去向 | 工厂交货后,由出口公司组织0110出运,经中国海关进入海外仓;货物不因香港转售而进入香港公司办公地点 | 工厂交货后,由店铺公司组织9810出运,经中国海关进入海外仓;可先备货、后销售 |
| 出口申报 | 出口公司以0110申报;对香港公司的销售合同/商业发票是另一条商业凭证关系 | 境内店铺公司以9810申报至海外仓,并配套订仓、物流和库存资料 |
| 境外转售 | 香港公司再销售给境内店铺公司,增加一层货权与凭证链 | 没有香港中间交易,店铺公司直接面向C端销售 |
| 税务/证据重点 | 文章提出的结构仍需主管税务机关确认;重点核实境外采购凭证、平台费用扣除、货权与商业实质 | 官方已明确“离境即退税、销售再核算”;仍须区分已售/未售并完成销售、库存和批次核算 |
蓝色|货物流工厂 → 出口公司 → 海关 → 海外仓 → 消费者
橙色|交易/货权流工厂 → 出口公司 → 境外公司 → 店铺公司 → 消费者
绿色|资金流消费者 → 平台 → 结算账户;采购款按真实合同反向支付
紫色|订单/履约流店铺运营、消费者下单;FBA或第三方海外仓执行履约
青色|凭证/申报数据采购、出口销售、报关、平台与仓储数据分别归档,不是串行传递